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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厅影剧院等要有应急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1:5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昨天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程传如向大会报告说,近年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近三年来全省平均每年发生事故2万多起,死亡5000余人;目前存在大量安全隐患,2005年全省排查出事故隐患39500处。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520处,实施监控的重大危险源达1772处,这些隐患若不及时处理,随时有可能引发事故。

  省政府在此基础上建议出台《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在省政府昨天提交大会的《条例》(草案)中规定,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区、网吧等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举办的大型公共活动,除了要有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措施、消防器材外,还要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而生产经营单位举办大型公共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许可后,方可举办。

  另外,对于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屡屡发生瞒报现象,《条例》(草案)也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用公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公布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及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信息。另外,实施社会举报制,安全生产部门为举报者保密,并在5日内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许杨屈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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