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院两大学生被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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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2:31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原在校大学生齐大伟和初名以帮助高考落榜生上大学为名,伪造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录取通知书,先后诈骗9名学生家长现金53万元。二人因犯诈骗罪21日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6年,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二人所得赃款346000元及用赃款购买的物品依法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查明,来自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的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03级学生齐大伟在
2005年10月29日,浦万丰汇入齐大伟银行账户40万元,齐大伟出具了收条。同年11月底,刘某、尹某等9名学生家长带领学生持从浦万丰处领到的录取通知书到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报到时,发现录取通知书系伪造,即向该学院学生处反映。学生处于12月1日向公安机关报案。齐大伟、初名和贾留群得知事情败露后到宾馆躲避。其间,齐大伟等人又伪造了“浦万丰收到齐大伟40万元”的证据,企图把责任推到浦万丰身上,并让姜英震将伪造的印章销毁。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346000元及用赃款购买的手机、手提电脑、摩托车等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齐大伟已构成诈骗罪,初名帮助齐大伟伪造印章及证明,构成诈骗罪共犯,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