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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 应该如何计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2:52 法制晚报

  产假期间工资 应该如何计算

  问:我老婆生小孩,产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答:如果该人所在的用人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由生育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即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其标准为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
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如果该人所在的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支付产假工资,原则为:

  (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依照前款确定的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文/通讯员 岳立华 记者 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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