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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规定不得安排检察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活 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3:5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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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吉林省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上,吉林省委副书记唐宪强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把检察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检察院工作汇报,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就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唐宪强强调,各级党委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坚决支持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坚决防止和排除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不得组织检察院参加行政执法、行风评议等活动;不得安排检察人员从事或参与行政执法活动;不得要求检察院从事招商引资、经济创收等经营性活动;不得出于地方、部门和个人利益干预检察院正常的司法活动。

  据了解,近五年来,吉林省检察工作呈现出如下亮点:一是正确运用刑事政策,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二是正确把握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三是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570人,追逃人数连续多年在全国领先;四是搞好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的队伍建设;五是检务保障迈上新台阶,5年多争取“两房”建设国债资金2.2亿元,中央专项补助经费8600万元,2003年以来有45个基层院新建、改建或扩建了“两房”,总投资2.5亿元。(记者 祝连勇)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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