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首长问责制 2年追究89名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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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4:19 法制晚报 | |||||||||
重庆 行政首长问责制 2年追究89名干部 新华社重庆8月21日电(徐旭忠 苏展)记者从重庆市政府法制办获悉,重庆市行政首长问责制实施两年来,已有89名政府领导干部被行政问责,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得到
于2004年7月正式实施的《重庆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确立了18种问责情形,包括效率低下,执行不力,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等。 问责对象包括重庆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及参照执行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机构及区县政府的“一把手”。目前,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都制定了实施办法,三级问责体系已基本建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