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 属于业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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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4:27 法制晚报 | |||||||||
小区车位 属于业主 物权法草案今天开始五审,明确建筑区划内如果没有约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京举行 将审议物权法等多部法律草案
物权法草案今天开始五审 五审稿吸收意见后明确了对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2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此次常委会会议会期6天,将举行4次全体会议、8次分组会议。 根据委员长会议的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程为:继续审议监督法草案、企业破产法草案、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物权法草案、反洗钱法草案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草案,首次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禁毒法草案等。 物权法草案第五次审议稿在吸收各方意见修改后,明确了对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明确了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草案第五次审议稿加强对国有财产的保护,强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议还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