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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社保局称:不与劳动者签合同 劳务公司严重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劳务用工逃缴社会保险?

  本报讯记者许琛、实习生梁振晓报道:昨日,广州市总工会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执法检查组汇报时指出,劳务用工带来劳动关系复杂化,亟待规范。

  据了解,目前,许多企业都存在劳务用工,还有企业特别转制为劳务用工模式,劳
务工只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实际用工单位不存在法定劳动关系。这种用工形式存在一定问题:给用工单位规避了本应承担的责任,如工资支付水平、劳动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责任、职工培训等;实际用工单位因与劳务工不存在劳动关系,规避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劳务公司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则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一旦劳务公司抽逃资金,劳务工权益更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说,劳务用工方式合法,但有许多劳务公司利用劳动者“不知自己是归劳务公司管理,还是属于用人单位员工”,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逃避社会保险的缴纳,严重违法。

  为此,广州将首先在建设领域出台解决办法。拟在年底推行的《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拟对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的,应使用持有岗位技能证书、与本企业签有劳动合同、并由本企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职工组成的自有劳务作业队伍。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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