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社保局称:不与劳动者签合同 劳务公司严重违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劳务用工逃缴社会保险? 本报讯记者许琛、实习生梁振晓报道:昨日,广州市总工会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执法检查组汇报时指出,劳务用工带来劳动关系复杂化,亟待规范。 据了解,目前,许多企业都存在劳务用工,还有企业特别转制为劳务用工模式,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说,劳务用工方式合法,但有许多劳务公司利用劳动者“不知自己是归劳务公司管理,还是属于用人单位员工”,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逃避社会保险的缴纳,严重违法。 为此,广州将首先在建设领域出台解决办法。拟在年底推行的《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拟对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的,应使用持有岗位技能证书、与本企业签有劳动合同、并由本企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职工组成的自有劳务作业队伍。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