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人以上单位发工资电子监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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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州拟组建劳动监察协管员队伍,建筑业将上缴保障金防欠薪 本报讯记者许琛、实习生梁振晓报道:广州建筑行业今后都要上缴工资支付保障金。昨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广州实施《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透露了这一信息。
尽管广州一直把解决建筑行业拖欠工资作为解决欠薪问题的重点,但这一行业欠薪问题仍层出不穷。据介绍,广州各级劳动监察机构仅今年上半年就共为2.54万名职工追回工资押金8089.45万元。而欠薪事件80%发生在建筑行业。 对此,广州正在抓紧建立建筑行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苏泽群说,萝岗区2005年年底建立并推行了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至今年7月底,已收缴工资保障金1520万元。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该区建筑企业发生欠薪案57宗,同比下降29%,涉及金额下降22.3%,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初显成效。 萝岗区工资保障金制度规定,开工前,建筑施工单位应按工程总造价3%、最高金额不超100万元缴付工资支付保障金。如发生欠薪,就从保障金中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后,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施工企业30日内补足保障金。工程竣工验收两个月内,经调查核实,施工单位未发生或已不存在拖欠、无故克扣工资情况的,退回保障金本金及利息。 苏泽群表示,广州市建筑行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目前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具体方案正在抓紧草拟。他说:“因为省里也要出台相关规定,待规定出台后广州将尽快制定实施意见。” 为解决欠薪问题,广州将逐步实行对30人以上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电子监控,今年10月还将全面组建劳动监察协管员队伍。 另悉,广东今年5月23日已完成《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可能于近期颁布实施。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