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为进城农民子女发放《义务教育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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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5:1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京8月22日消息(记者徐成忠)江苏省决定今年首先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发放《义务教育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持《义务教育证》在本省范围内城市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免缴学杂费,确保免收学杂费的政策落实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每一位学生。 江苏规定,需随进城务工就业父母或监护人到城市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领取《义务教育证》:在本省境内农村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省境内
江苏省要求,各地应按照“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学校接纳为主”的原则,确保每个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能够就近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持《义务教育证》到城市教育部门指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按省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学校必须免收其学杂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费和取暖费。学生持《义务教育证》到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必须减收与学杂费等额的学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