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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为进城农民子女发放《义务教育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5:1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京8月22日消息(记者徐成忠)江苏省决定今年首先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发放《义务教育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持《义务教育证》在本省范围内城市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免缴学杂费,确保免收学杂费的政策落实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每一位学生。

  江苏规定,需随进城务工就业父母或监护人到城市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领取《义务教育证》:在本省境内农村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省境内
省辖市市区范围内的公办及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务工就业的城市居住,并有暂住证;父母或监护人有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具有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符合暂住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的规定。

  江苏省要求,各地应按照“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学校接纳为主”的原则,确保每个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能够就近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持《义务教育证》到城市教育部门指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按省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学校必须免收其学杂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费和取暖费。学生持《义务教育证》到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必须减收与学杂费等额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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