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版权费拟每包间12元/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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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5:1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国家版权局公示:每间KTV包房每天收取12元。 广州消费者的反应:不希望像北京钱柜那样大提价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邓琼、实习生区惠怡报道:昨天,国家版权局对KTV收费方案突然公布,标准为每天对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引发业界振荡。但广州地区的知名K
KTV商家“一刀切”难以接受 昨晚,记者走访和询问了一些城中KTV,他们均表示还不清楚国家出台的这一方案,近期也未接到公司的提价通知。如“钱柜”等大型KTV表示尚未就提价事详细讨论,如果要加价,一定会详细跟消费者说明理由及考虑的具体因素。但一些街边的小型KTV或者兼营KTV业务的餐厅就认为,这个费用对规模大、客流大的KTV比较不值一提,但对于小本经营者就未必了,所以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不同业务流量的KTV应该有分出等级的收费标准,如果“一刀切”实在难以接受。 消费者总体收费合理就行 在钱柜KTV,记者遇到刚刚唱完歌的孙先生,他认为,通过近期媒体的集中报道,他和身边的朋友都基本接受了唱歌要交版权费这个观念。至于商家是否会把这个费用转嫁到顾客身上,这也是必然的,现在的KTV收费里包含的具体成本作为消费者也不可能一一弄清,只要总体收费比较合理,还是不会影响大家的消费积极性的。 另一位市民丁小姐则表示,KTV要把这个收费转嫁给消费者,也必须有合理的分摊和计算。例如大型KTV一个包房一天会来好几批客人,利用率很高,国家版权局对他们最高只收取12元的费用,如果商家借此反而向每批顾客多收几十元,像北京钱柜那样大提价,所有包厢价格平均涨幅达到50%左右,就不够合理了。 新闻出版部门商定合理实施细则 省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人也在第一时间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作为下级部门,肯定严格遵守国家局的统一规定,保护知识产权绝对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势在必行的大事。但是目前还没有接到正式方案,所以对于由谁收、怎么收、收到哪里去都不清楚。如果方案存在让地方进一步细化的空间,广东会召集业界、有关部门、省内各地等各方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收集意见,商定一个合理的实施细则。但知识产权乃至任何法律法规的推行,归根结底都有赖于社会公民的自觉,而不能只依靠政府事无巨细地“人盯人”。 法律人士千万不要操之过急 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莫瑶江律师认为,制定收费标准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进行收费,这在法理上没有任何问题。这次出台的方案选择了按包房而不是按歌曲或者按点击数来收费,操作起来较为方便。但由此也会引申出一个问题,就是收取的费用如何合理地分配给版权所有人,按照什么样的比例、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所以这件大事千万不要操之过急,谨慎出台方为上策。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