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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老党员发放补贴 每年最高18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6:4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8月22日消息(记者章恒 陈定川) 福建省将对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最高每人每年补贴1800元。目前,福建省正在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进行调查摸底。

  据了解,福建省依照国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从2006年1月1日起,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老党员入党的不同时期分别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800元(150元/月);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440元(12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960元(80元/月)。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发给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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