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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身份肇事逃逸 便衣民警千里缉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6:51 深圳晚报

  假冒身份肇事逃逸便衣民警千里缉凶

  交警部门提醒,肇事逃逸易让受害者错过抢救时间,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事件

  利用他人证件肇事者金蝉脱壳

  2006年3月19日,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路段发生一宗摩托车撞击行人至重伤的事故。事发后肇事者逃逸,交警局龙岗大队民警根据肇事者的身份证及个人资料进行追查审检,意外发现所捕之人竟然是一个从未出过远门在家务农的农民而并非肇事者本人。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因为肇事者狡猾的金蝉脱壳而显得扑朔迷离。

  肇事逃逸假身份证牵连无辜者

  2006年3月19日22时42分,一位名叫“朱峻中”的外来人员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粤B/C2155的二轮摩托车在平湖良安田路段将外来打工者陆春兰撞伤,“朱峻中”亦受轻伤。在众人围观下,治安员将“朱峻中”证件收取,将陆春兰送往医院的同时报警。平湖中队事故组干警赶到现场时,得到“朱峻中”的证件,随后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取证,干警们通过警务通查验车辆资料时,发现“粤B/C2155”号车竟然是辆假牌车,没有任何相关资料。于是将“朱峻中”带到龙岗大队进行调查。

  “朱峻中”在大队接受完处理后便消失了。当办案人员再次按照身份证地址传唤他的时候,来的却是另外一个“朱峻中”。这位朱峻中声称自己是湖南某县农民,远门都没出过,更加不会骑摩托车。干警们顿觉事件蹊跷,将身份证拿出对质,朱峻中意外发现,办案人员手上的身份证正是他已丢失了好几年的身份证。一张丢失多年的身份证为肇事者提供了掩护,也使得一件本来平常的交通肇事案复杂化。伤者伤情十分严重,巨额医疗费无人支付;无辜受牵连者朱峻中申诉冤情,期待昭雪。而真正的肇事者究竟去了哪里?

  便衣寻访辗转四千公里擒真凶

  龙岗大队分管事故处理工作的罗少州副中队长立即指示成立以事故中队牵头的专案组,事故中队长薛煜新、副中队长吴永亮、干警董焰和平湖中队副中队长吴炳基、吴德军、干警张大明、曾吉忠等10人组成了“319”专案组。

  专案组成员便装走访了知情人士,为了收集到可靠资料,办案人员甚至以伤者家属身份四处打听现场案发过程。走访过程中,民警得知肇事者曾经在罗湖口岸派出所当过巡防队员,于是赶到罗湖查证,发现肇事者的身份登记上依然是“朱峻中”。但在和肇事者的旧同事攀谈中,民警终于找到了一丝线索。肇事者曾在酒后露出口风说,他其实不叫朱峻中,登记的身份是假的,还炫耀自己曾在中山打过架,被当地派出所抓起来过。2006年5月16日,专案组人员赶赴中山市海州派出所了解和核对其前科案件资料、指纹照片等,通过其现行案件所留下的指纹与前科指纹比对,再提取前科照片、走访证人,作鉴别和辨认笔录……种种证据显示,真正的肇事者名叫李生民!

  2006年5月22日,平湖大队将此案呈报为刑事案件,获上级批准,并于同年6月5日报请市公安局,对李生民实施刑事拘留。6月8日至7月23日,办案组展开一连串跟踪追捕行动,于7月24日,赶赴湖南郴州地区。在当地公安局大力协助下,7月31日犯罪嫌疑人李生民终被缉获归案。从发案到侦破缉获肇事者历时133天,干警走访100多人,辗转4000余公里。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对话

  肇事者:不知逃逸有罪如今悔恨万分

  日前,在深圳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记者见到了肇事者李生民。对于自己的行为,李生民悔恨不已。不过,让人感到惊讶的是,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李生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属于肇事逃逸,也不认为使用他人的身份证是违法行为。

  记者:那张身份是怎么得到的?

  李生民:捡来的。

  记者:为什么在深圳你要冒用别人的身份?

  李生民:为了进公安局(得到公安局保安员工作)。我在珠海曾经犯过事,有案底,如果用我的真名,他们能查得出来,不会雇的。

  记者:你在珠海犯了什么事?李生民:(低头不语)

  记者:那你来到深圳是不是想重新开始?

  李生民:是的。我来到深圳就是想重新做人,学点技术,干出点名堂。本来我和老乡正筹备做点电子生意,电脑都买好。没想到又碰到这事。

  记者:事发当天,你为什么要开摩托车出去?

  李生民:因为刚刚辞了工,想和朋友们一起吃顿饭,聚一聚。出事时,我和两个老乡正是去饭馆的路上。

  记者:那两个老乡也骑了摩托车吗?

  李生民:没有,他们两个坐在我车后面。

  记者:你知不知道没有驾驶证是不能开摩托车上路的?3个人同乘一辆车,你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吗?

  李生民:不知道,在我们老家都是这样的,也没人去考驾照。那天刚好一辆大巴迎面开过来,大灯照得我眼花,突然一个女孩子从大巴后面两三米远走出来,我没看清就把她撞倒了。

  记者:你撞了人之后,为什么不对警察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

  李生民:我在深圳一直都是用的那个身份证,同事和朋友们都叫我那个名字。

  记者:你为什么跑回老家?

  李生民:刚刚辞了工,哥哥说要我回家和他一起做生意,我就回去了。(与前面说法有些矛盾)

  记者:你没有想到伤者家属和警方会找你吗?

  李生民:我想如果他们要找我会来大队找我的,但是一直没人来找我,我以为没事了。接受完交警处理后,我就走了。

  记者:你知不知道这样做会嫁祸给一个无辜的人?

  李生民:没有……(沉默)记者:你现在觉得后悔吗?

  李生民:后悔,后悔我以前太不懂法了。早知道会这样,那天我就不会骑摩托车出来。可是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

  案例

  蛛丝马迹寻真相

  2006年7月24日4时30分许,龙岗布吉街道南岭村布沙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死亡。交警局龙岗大队民警经调查,死者杨某某身上有一铁管状形成的致命伤。办案人员调查发现有一帮以手推车搬运垃圾的人员曾在此路段作业,于是民警对这些作业者进行了逐一询问,对其手推车逐一勘验,发现其中谢某某动作表情可疑,在检验其手推车时发现其车把手上有轻微刮擦痕,于是有目标地对其进行盘问,最终谢某某供认了其在拉手推车逆行过程中与死者杨某某顺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杨某某倒地不省人事,谢某某逃离现场。目前,谢某某被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负全部责任,现已被刑拘。

  顺藤摸瓜巧追逃

  2006年6月13日,一辆赣D37114号重型货车,在龙岗黄阁路爱联市场路口,撞死一名骑自行车的妇女,肇事司机弃车逃逸。龙岗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派民警前往现场展开调查。在向周边群众了解情况后,民警找到一位与肇事司机同一公司的另一位司机。在对该司机进行思想工作后,该司机同意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缉获肇事逃逸者范某某。在该司机的配合下,办案民警着便衣来到范某某隐藏地点,将其当场抓获,此时离发案仅5小时。后交警部门认定范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曹颖)

  行话

  一念之间

  很多无法挽回的错误往往是在一念之间筑成的。

  撞伤别人,除非是蓄谋伤人,相信没有哪个司机是故意为之。但是意外发生之后,究竟该怎么做?救,还是逃,那真是瞬间的决定。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没人看到,一走了之。但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便警察一时找不到你,做了亏心事,总是怕鬼叫门。

  在采访中,龙岗大队事故中队薛煜新队长告诉记者,在他们每天处理无数的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是极少数的,但是遗憾的是,这些极少数却往往导致很严重的后果。肇事者一踩油门,把伤者扔在一边,错过了宝贵的抢救时间,一念之间一条人命很可能就这样断送了。(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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