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部长:改革对农民工进城就业歧视性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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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20:00 中国新闻网 | |||||||||
![]() 8月21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铜沛街道港南小区的居民们自发捐款,购买了价值毛巾、肥皂、西瓜等物品送给在小区施工的民工。中新社发 蒯创 摄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二日电 (记者 阮煜琳) “要进一步改革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要创造条件,使在城市已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逐步转化为城市居民。”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十二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市长协会第四次市长代表大会”上做出上述表示。 改革开放以来,对农民外出就业的束缚在逐步解除,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日趋活
汪光焘指出,要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生产是第一位的。农民进城务工取得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新农村建设农民自有资金的重要来源,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具体体现。 汪光焘说,要进一步改革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维护农村民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农民工居住、子女教育等实际困难。目前进城务工农民已经成为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城市的纳税者,要创造条件使在城市已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逐步转化为城市居民。 这位建设部部长表示,小城镇发展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重要途径,要依托产业发展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使之成为带动周边农村发展的重要基地,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和农民资产有序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