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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驱赶时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1:52 京华时报

  别人家门口小便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在别人家门口小便,被驱赶时竟出手伤人。昨天,市一中院判决行凶者黄仲超有期徒刑1年。

  2004年3月21日晚11点,江西农民黄仲超和同伴李某在大兴区黄村镇的解某家门前随
地小便。解某发现后出来制止,黄仲超就用砖头、刀子砍击解某,造成解某头部受伤。行凶后,黄仲超逃离现场,随后被警方通缉。2005年12月1日,民警发现一形迹可疑的男子在九江火车站游荡,就上前盘查,经查发现这名男子就是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黄仲超,遂将其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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