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币戒指现街头 银行:硬币做戒指是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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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1:5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有小贩把硬币铸成戒指在街头叫卖。但有关人士称,故意毁坏人民币属违法行为,最高可罚款1万元。 昨天傍晚,记者在合肥市琥珀山庄附近等车时发现,有小贩正在兜售一种使用硬币制造的戒指,8元钱一枚。这些戒指样式各异,有银色的,也有金黄色的,色泽和硬币的颜色十分接近。在“硬币制造”的招呼下,引来不少路人围观购买。
该小贩表示,硬币做的戒指是从南方进货的,使用一角、五角和一元的硬币做成,这种戒指可以随便戴上几年也不会褪色、不会变形、不会生锈。 在不到5分钟的时间里,这名中年男子卖出3枚戒指,买戒指的以中老年人居多。 记者电话联系了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的有关负责人。他说,用硬币做戒指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其他毁损人民币以牟取利益的行为,工商等执法部门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向贤峰 杨春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