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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组损毁摩崖石刻被罚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2:53 北京晨报

  浙江仙都风景区管理处两主任被撤职

  据《法制日报》消息 备受关注的浙江省缙云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仙都摩崖题记石刻“铁城”遭《大旗英雄传》剧组破坏一事,8月18日终于有了定论。缙云县文广新局作出文化行政处罚决定,对《大旗英雄传》剧组处以2万元的罚款。

  除了对剧组处以罚款外,仙都风景区管理处也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管理处的正、副主任因监管不力均被县政府撤职。

  浙江省缙云县文化广电新闻管理局执法大队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大旗》剧组未经审批擅自进入全国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影视拍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因此该局根据《文物法实施条例》,对剧组作出了上述处罚。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按照有关条款,罚款2万元已是处罚的上限。

  缙云县仙都风景区内的摩崖石刻“铁城”是按明代书法家郝敬的书法刻下的,为仙都5大摩崖石刻之一,2001年被列为第5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去年5月,由广东强视影业传媒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投资的《大旗英雄传》剧组到仙都风景区拍摄外景。因为嫌“铁城”摩崖石刻影响拍摄,剧组在石刻上喷了涂料遮盖两个大字。拍摄结束后,仅留下2000元清洗费用后离去。仙都景区在清洗涂料后发现,摩崖石刻已遭到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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