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电线伤人拒捕涉嫌抢劫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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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2:5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澜实习生胡蝶)一炊事员偷盗医院工地铝芯电线,被发现后,为逃跑还打伤了工地组长。昨日,贺某因涉嫌抢劫罪在沙区法院受审。 今年6月8日晚11时许,歌乐山某医院炊事员贺某到医院工地去偷盗铝芯电线,被晚上巡逻的工地组长张某发现。张立刻上前抱住贺,欲将其抓住。慌乱中,贺用钳子和砖头打伤张头部,张头部顿时血流不止。几名工人闻讯赶到工地,并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
随后,张被贺的亲属立即送往西南医院治疗。经查明,贺偷盗的16平方铝芯电线长38米。 经鉴定,张某属于轻伤,张要求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续医费等共计1.7万余元。庭审时,贺某表示愿意赔偿张的损失,但贺一直否认其行为是抢劫,只能是盗窃。 公诉人当庭解释,贺最先是盗窃行为,但被发现后,贺为拒抓捕,对实施扭送的群众实施了暴力,法律规定以暴力手段窃取公民财物,根据刑法应以抢劫罪论处。法庭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