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法院建议:查处牙防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3:03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因为质疑全国牙防组对乐天木糖醇无糖口香糖进行认证一事,法学博士李刚将全国牙防组的上级单位卫生部以及乐天(中国)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告上法庭。记者前日获悉,虽然之后朝阳法院因卫生部作为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了李刚对卫生部的起诉,但法院认为,全国牙防组并不具有对外开展产品检测和对产品质量认证的权利,因此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卫生部分别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两部门对全国牙防组的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罚。

  法院在给全国认监委的司法建议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9条和第57条的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的,应予以取缔,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而全国牙防组作为非法人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开展认证活动并不符合我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损害了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威和形象。法院建议认监委行使监管职能,对全国牙防组对外开展的认证活动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处罚。在另一份发送给卫生部的司法建议中,法院建议卫生部加强对全国牙防组业务活动的监管,对其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综合法制晚报、北京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