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费 一个城镇不能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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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5: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水规划 到今年底,我国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到2010年,全部设市城市和县城所在的建制镇均应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所有城市都要建立符合标准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力度,到今年底,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 水危机 城镇供水形势严峻、水污染加剧 仇保兴说:“征收标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以保证污水处理厂保本微利、正常运行。” “明后年内,所有自备水源用户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仇保兴说。据介绍,我国原来的水价只包括了水的处理价格,而没有包括水资源的价格,也没有包括污水处理的价格,更没有包括整个水生态的代价。 来自建设部的消息显示,在城镇供水形势严峻、水污染加剧的同时,我国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却面临着相当的窘境。仇保兴同时表示,将积极推进水价改革,理顺水价结构,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 水经营 鼓励多元主体投资城镇供水等 仇保兴说,根据建设部已经作出的相关规划,到2010年,全国全部设市城市和县城所在的建制镇均应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所有城市都要建立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市城市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预计“十一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将超过3300亿元。 仇保兴同时表示,“十一五”期间将在城镇水务领域全面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事业单位转制改企。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城镇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