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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要收版权费中小型KTV面临“生死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5:08 杭州日报

  持续了多年的歌坊免费“午餐”需要埋单几乎已成定局。日前,国家版权局公示了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收费标准初定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保护版权本是好事,但在行业的链条上,唱片公司、歌厅和飙歌爱好者三方,收费方式和利润如何分配再度引起热议。反应最强烈、最着急的是中小KTV经营者的老板们。少数经营者向国家版权局反映:如果真这样实施,他们将面临关门之忧。

  连线国家版权局

  各地中小KTV经营者叫苦不迭

  国家版权局在公示收费标准同时,也公布了电话、传真号码和电邮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从开始征求意见的8月21日开始,国家版权局办公室的电话就几乎没有“休息”过。记者电话采访了该局信息宣传处一位负责人。他表示,至今为止,虽然没有确切的人数统计,但这个话题引起了人们普遍而强烈的关注。向他们反映呼声的绝大部分都是中小KTV经营者。其中一部分经营者认为,此次收费会给他们带来较大的负担,一些人则跟版权局就收费标准“讨价还价”,更有甚者,觉得收费将给他们带来“灭顶之灾”。

  该负责人表示,暂定每包房每天12元的收费标准是全国最高限价,最终收费标准也不可能全国都一样。不同的地区根据发达程度不同,收费可能不同。另外,对于经营规模较小的KTV,可能会按照它们的经营额和实际状况来收。

  个案·一笔经济账

  12元版权费对小型KTV冲击大,“能否像税收一样按营业额比例或点歌次数来收费”

  记者采访了拱墅区一家拥有30个包房的小型KTV老板虞先生。虞老板就“12元版权费”对小型KTV可能造成的影响算了一笔账。

  据虞老板介绍,目前像他所经营的这家约30个包房的小型KTV,营业时间基本在中午12点到凌晨2点,如果生意好的话,一般每天每个包房营业额在100元左右,其中水电费10元左右;劳务费20元左右;房租20元左右。再加上税收和固定资产折旧费等费用,利润不到40%。而这样的收入也并不稳定,如果碰到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一天无人问津的情况也会发生。所以,平均下来每个月也仅是微利。

  而如果增收了每天每个包房12元的版权费,在生意尚好的日子营业额里又被减去了10%,生意不好的日子里则如同上加霜,倒贴了原本的各项费用之外,还得多贴上一笔相当客观的版权费。平均下来,可能无利可图。“如果版权费不得不交的话,我们这样的小型KTV可能真的要关门了。”虞老板感慨。

  可版权问题由来已久,增收版权费已势在必行。当记者问及版权费增收多少能被接受?虞老板表示:“我建议这笔费用考虑像税收的形式一样,按营业额或点歌次数来规定一定的比例。这样一来可以有个梯度,给我们小的KTV生存空间。我想,对于大型KTV虽有一定影响,可是他们可以提价,去那里消费的顾客也不会太在意。可是来我们这些小型KTV消费的一般以普通老百姓和学生为主,提价对于他们而言可能难以接受。当然这个措施如果实施的话,我们也只能考虑提价,生意少了就考虑关掉一些包房,直到关门为止。”

  杭州·调查

  KTV老板们为何三缄其口原来在碰头琢磨收费标准的三大问题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每天每间KTV包房收取12元的收费标准一经公示,杭城的KTV经营者大多不约而同地息声了。

  在杭州钱柜,服务小姐说,这里的收费没有涨价,也没有听说版权收费一事,要记者有问题可与钱柜KTV上海总公司负责人陈经理联系。通过电话,记者与陈经理联系上了。他表示,无论是北京还是杭州的钱柜都没有涨价一说。当记者向他了解,对国家版权局公示的收费标准看法时,他表示,“目前上海娱乐行业协会正在讨论商量此事,自己不方便表态。”随后,记者又采访了银乐迪等卡拉OK场所。关于该不该收费等问题,大多数企业不愿意多说什么。

  表面看起来似乎是风平浪静,但是据称,这些经营者正在内部紧急商议对策,不久,将有正式的书面意见提交国家版权局。

  记者几经努力,联系上凤起路一家中型规模的KTV负责人周经理。和他进行了一次详谈。在谈话中,他神色凝重,语气忧虑,表示对这项公示收费的深深担忧。他认为如果按此举措正式执行的话,将是“对整个KTV行业的致命打击”。

  周经理表示这个新收费标准有三大不合理。

  第一,标准定得太高。

  现在KTV包房最受市场欢迎的是那种面积较小的“迷你型”包房,因为价格比较便宜,所以很受年轻情侣的追捧。像这种包房,一般的市场价每小时在10元到20元之间,也就是说,一对年轻人或三四个好朋友花50元左右就可以唱上个大半天。如果按一个包房每天“翻台”4到6次的话,一天就不过100元左右的收费(每天各时段收费折扣不同),而在这里面,包括水电费、员工工资等所有的费用,现在一下子就收取了12元人民币每天的话,相当于增添了10%的费用,现在KTV的竞争本来就非常激烈,利润空间也比较狭窄,一下子增加了10%的费用,这显然是太高了。

  第二,没有考虑房间的空置问题。

  收费标准是针对每家KTV有几个包房,然后每个房间每天收取12元。如果每家KTV每天每个房间都有营业的情况下,这样的收费倒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会有一些房间是空的,尤其是一些大的包房,因为收费比其他包房要高一些,容纳的客人也要多一些,因此空置率比较高。据估计,卡拉OK经营场所的空房率在20%到50%之间。为此,多数经营者认为:没有经营何来收费,对生意差的卡拉OK场所无疑是上加霜。

  此外,KTV也有淡季旺季之分,不加区分地搞一刀切,这是不合理的。中小型的KTV,一般拥有的包房数在40个左右,12元/间·天×40个×365天,就是17.52万元。相当于一些小KTV一年的店面租金,这怎么受得了。

  第三,没有公示具体的收费程序和监管程序。

  新收费标准只是公布了12元的征收数额,但又说这是最高限额,那么最低收费又是多少呢?具体的收费程序又是怎么样的呢?这些最关键的问题都没有说清楚,如果仓促出台这个举措,可能会使市场混乱。

  如果实施新收费标准,有人草草计算了这笔收费,将会有数十亿元人民币之巨,这笔巨款的征收过程谁来监管呢?

  受益方·唱片公司

  形成规范是一桩好事 但对此事“普遍观望”

  KTV将要收取版权费,虽然关于这笔费用如何分配,现在并没有细则。但是从版权保护上讲,歌手、词曲作者、MV拍摄者以及唱片公司应该说是受益方。

  然而有意思的是,昨天记者辗转采访多家唱片公司时,大部分公司负责人不愿对此进行发言。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收取版权费是件好事,但KTV收取版权费的最终受益者,也就是歌手、词曲作者、MV拍摄者以及唱片公司,很多并不抱太多关注。这笔费用能不能收上来?即使能收上来,钱如何分配?相关机构会不会就此盈利?就现在而言,这似乎都是不明朗的问题。

  太合麦田唱片公司掌舵人宋柯则显得相当高兴。“这个事情对我而言意义重大,并不在于将来能收多少钱,而是它将改变人们的一种意识,形成一种规范。当你使用一个具有版权的作品,包括歌曲、文学、绘画等作品进行商业性使用时,都应该有付费的意识。”

  宋柯说,一个MTV拍摄的成本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几百万元,这还不包括演唱者的包装、培养等成本。这样的作品常常被人免费使用,真是无奈。而与对方打官司要投入巨大的人力和财力,而且获得的赔偿太少,不太现实。

  据宋柯透露,当年他的公司按传统方法发展时,旗下拥有朴树、老狼等一线歌手,“要是在国外,早就可以靠发行唱片赚大钱了。但我们当年最巅峰的时候,每年总收入两三百万元,其他时候维持在一两百万元”。

  观念

  对KTV收费是迟早的事

  商家应当作刚性成本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钱永红表示,首先要确定一个事实,就是公示中所说的收费,不是由版权部门来收的,而是国家版权局同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代表著作权人行使权利。“这不属于行政收费,而是民事权利,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商家拒不付费的话,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于收费以后会不会涨价?钱永红表示,卡拉OK不是垄断行业,如果提价,消费者完全可以选择不来你这里消费,对企业来说同样是损失。“在现在社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这个大背景下,对KTV进行收费是迟早的事。本来就不是“免费的午餐”,商家应该把它作为一种刚性成本来看待。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杭州办事处代表邱林峰介绍,目前KTV已在交纳的与歌曲著作权相关的费用,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收取的著作权费。计费方式为,按KTV的营业面积收费,不足100平方米的KTV每天每平方米交0.15元,超过100平方米的每天每平方米交0.12元。

  目前国家版权局公示的按包房收费的标准则是每个包房每天12元。如此算来,一家大小为200平方米、有10个包房的KTV,原先每天需交纳费用27元;现在经营者至少需要交纳版权费用120元。

  消费者·声音

  价格上涨10%尚能接受担心KTV搭车涨价

  “一首歌曲创作,一个MTV制作,都花费了有关人员的大量劳动和心血,同时也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家对卡拉OK场所收取版权费是应该的。”公务员王先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类似看法的市民不在少数。

  浙江大学bbs“缥缈水云间”一位网友说,按包房收费像是“一刀切”了,如果按照点唱一首歌收一次钱比较公平。

  当律师多年的老陈认为,卡拉OK经营者支付的版权费用,不应再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

  “羊毛出在羊身上,吃亏的总是消费者。”对卡拉OK场所要收版权费,一位在学校工作的张女士说,“不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是许多人的一相情愿”。

  消费者吴小姐也表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按公示的收费标准似乎不高,平均到KTV每天的营业时间上,成本的增加不多。真正担心的是卡拉OK场所“搭车”涨价,不仅将版权费“落实”到消费者头上,连将顾客消费的饮料食品等也跟着涨,这下消费者就冤大了。

  周小姐说,我很喜欢唱卡拉OK。几乎有一半的业余时间都泡在KTV。如果唱歌要涨价,上涨10%我还是能接受的,贵很多的话,那我只能少去几次了。(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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