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澳办理商务得登记备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5:24 山西晚报 | |||||||||
本报8月22日讯(记者王少斐)从今日起至9月30日,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将对全市派遣赴香港或澳门从事商务活动人员的所在单位进行登记备案,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单位,发给《办理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证》。逾期不来登记备案的单位,将不按商务登记备案的单位对待。 这里的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
若单位出现变更法人等情况的,应及时通知出入境管理支队。若单位有弄虚作假,帮他人骗取证件,将被取消商务签注申办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