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赴港澳办理商务得登记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5:24 山西晚报

  本报8月22日讯(记者王少斐)从今日起至9月30日,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将对全市派遣赴香港或澳门从事商务活动人员的所在单位进行登记备案,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单位,发给《办理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证》。逾期不来登记备案的单位,将不按商务登记备案的单位对待。

  这里的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
机构,或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太原市的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的单位需确定专人来办理手续。

  若单位出现变更法人等情况的,应及时通知出入境管理支队。若单位有弄虚作假,帮他人骗取证件,将被取消商务签注申办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