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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提高烟花爆竹供货商准入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5:45 浙江日报

  本报杭州8月22日讯 (记者 金涛 实习生 童心) 笔者今天从有关方面获悉,我省经营烟花爆竹的准入门槛提高了,定点供货企业除了证照需齐全外,企业规模还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

  据介绍,在2005年要求省外定点供货企业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税务登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基础上,今年新增了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生
产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和年上缴国家税金100万元以上三项准入条件,并请当地安监部门出具相关部门的资格条件证明。这样,2006年获得向我省定点供货的企业总计为154家。

  针对全省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较为猖獗,非法储存、超范围经营、无证销售、三无产品、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仍大量存在的情形,我省仍将对烟花爆竹经营实行严格的准入许可制度。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每个设区的市不超过3家、每个县(市)不超过2家,季节性零售网点按销售旺期45天和设点合理的原则,由县(市、区)安监部门严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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