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征集明年立法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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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5:5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金勇)日前,省政府向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报送2007年立法项目。这标志着下年度立法项目征集工作正式开始。 通知规定,此次报送立法项目的种类包括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提请省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项目;提请省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项目。
通知要求,各单位在报送立法项目时,要本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立法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区、本部门2007年重点工作,把发展安徽经济、促进安徽崛起,加强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对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3—2007年立法规划的地方性法规项目,目前还未完成的,应当优先安排。对那些经过一段时间实施,取得较好社会效果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可以优先安排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要坚持立、改、废并重的原则,在做好创制性立法的同时,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应予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