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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抵押给轻轨员工 话费“失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6:41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罗薛梅石涛)“7月26日,我把手机暂时抵押在轻轨工作人员手中。8月21日,我将手机取回后意外发现话费莫名少了58元。他们无权使用我的手机!”昨日,市民李先生打进本报热线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李先生称,更让他气愤的是,轻轨临江门车站的工作人员竟对此事予以否认。

  “我确实不知道在哪里乘车。”李先生称,7月26日,他到轻轨临江门车站准备乘车
到袁家岗,购票后他随客流从入口走到了出口,但刷了几次卡,通道都没打开。这时,一名轻轨工作人员彭小艳(音)走过来,直接将他的卡放进了回收箱。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情急之下,他打了彭一个耳光……事后,通过警察调解,他表示愿赔付彭200元,“由于我身上只有80块钱,就将手机作为抵押,当时我要求将手机卡取出,但伍强(轻轨临江门车站站长)不同意。”李称,当时双方协商,如果三天后李没来取手机,彭就拥有了该手机的处理权。27日下午3时许,李来到轻轨临江门车站,当时警察和彭都没在,后来他又来过几次,直到8月21日,他才从彭手中取回手机。“当日我就准备开机检查话费,但手机没电开不了机,等我拿回家充电后开机才发现,话费竟莫名少了几十块钱。”李称,8月22日,他到移动营业厅解放碑店查询后得知,7月27日至8月21日,产生话费9元,SP信息费49元。

  昨日,记者来到轻轨临江门车站。该车站站长伍强在接受采访时称,彭小艳不能接受采访,他同时称,21日李在取手机时并没有任何异议。再说,李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张卡就是他交给彭保管的那张卡。听了轻轨方面的解释后,李先生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来为自己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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