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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女状告父亲讨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7:54 潇湘晨报

  

15岁少女状告父亲讨学费

  小婷在法庭上痛哭。由于父亲不承担她的生活、学杂等费用,小婷起诉了父亲。 陈 正 摄

  “有时候我真宁愿自己是个孤儿,反正现在我爸根本就不管我。”15岁的小婷双手
揉着衣角,镜片后的双眼早已被泪水模糊,两天后,她就要去学校报到,可学费和生活费还没有着落。万般无奈之下,小婷将远在云南打工的父亲贺某告上法庭,要求父亲支付生活费及学费。昨日,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由于诉讼文书未能送达被告,贺某未出庭。

  15岁少女命运多舛

  小婷看起来非常瘦小,根本不像个15岁的孩子。由于父亲未能到庭,自己索要学费和生活费的想法又化成了泡影,小婷非常伤心,不停地落泪。

  “我3岁时,爸爸妈妈就离婚了,法院把我判给了爸爸抚养。”小婷觉得这成了她命运的转折点,“5岁时奶奶去世了,之后我就有一顿没一顿的,爸爸也不管我,整天呆在外面,每天晚上我还得满村找人。”小婷至今仍记得,6岁那年,父亲在老家益阳市赫山区新市渡镇与人斗殴,之后逃往深圳。4年后,贺某被抓获归案,被判有期徒刑4年。

  从报纸上得知前夫被抓后,小婷的母亲罗某不忍女儿寄人篱下,将她接到了长沙。“这几年来,我爸从来不管我,本来应该承担的生活费和学费,他一分钱也没有出过!”而对于母亲,小婷充满了感激,“妈妈在长沙一所学校做清洁工,工资低,又辛苦。而且她再婚后,还要与继父一起负担妹妹的生活费,家里经济压力太大。”

  走进法庭状告父亲

  “爸爸出狱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小婷回忆,她曾去监狱看望过爸爸,当时两人还约定一起回益阳过年。可当她放寒假后回到益阳,却被告知父亲出狱后已到外地打工。从此,她再也没有见过父亲,生活费及学费更没了着落。

  “我曾多次到益阳老家讨要生活费和学费,可伯伯他们总说爸爸没寄钱回来。打电话到爸爸打工的地方,他也不肯和我说钱的事,还总说我读不读书不关他的事,说他没我这个女儿。”父亲对自己的态度让小婷觉得非常失望。

  8月25日是小婷开学的日子。就要读高一了,她却高兴不起来。“妹妹要读初一,再加上我的学费和生活费,妈妈和继父肯定无法负担。”无奈之下,小婷想到了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7月28日,她独自一人来到益阳赫山区新市渡派出所寻求帮助。“民警叔叔要我去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之后,小婷辗转找到赫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律师蔡令了解情况后,免费为其起草诉状,要求贺某给付生活费和教育费,并要求变更其母罗某为抚养权人。

  “我只是想考上大学”

  昨日,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贺某并未在法院出现,法院只能视为诉讼文书未送达,无法开庭审理。“按照法律程序,法院可实行公告送达,即以张贴公告的方式将诉讼文书公之于众。两个月后,法律上才视为送达其父,此时法院才能开庭审理。”蔡令律师表示,即使法院做出缺席判决,变更了小婷的抚养权,对生活费和学费的追讨也难以执行到位,而在此之前,小婷还必须支付一笔公告费。

  “我只是想考大学,只是想让他给点学费和生活费!”得知自己的愿望落空后,小婷情绪非常低落,权衡再三,她准备撤诉,“我不能再让妈妈承担额外的费用了,学费和生活费我自己想办法,就算去借,去打零工,我也要把高中读完。”

  本报记者 高 攀 实习记者 郑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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