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不用落 案件就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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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8:05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 |||||||||
2006年8月18日,天津海事法院海事庭助理审判员王利诉讼财产保全并且调解成功两件案件。 案件是原告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市水运公司航道疏浚合同纠纷两案,标的额共计一百七十万元。原告于2006年7月24日起诉来本院并且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随后,海事庭助理审判员王利立即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进行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主动到法院请求解封账号,法院承办人员促使原被告双方没有经过开庭,就自动达成和解。 经天津海事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在此基础上,法院出具了两个案件的民事调解书。 被告保证在2006年9月7日前,将两案拖欠的工程款100万元人民币全部支付给原告。原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两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天津海事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