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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酒楼内烧伤 法院帮讨3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8:19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田沁也)山东小伙在南坪一酒楼当厨师,一天夜里因酒楼天然气突然爆炸被烧伤。法院判酒楼赔偿31.8万元,而酒楼一直拖欠赔偿,使得其因缺钱治疗,4次被医院下达病危通知。昨日,在南岸区法院的帮助下,32万元赔偿金终于送到其家人手中。

  据了解,20岁的常小杰在南坪一酒楼当厨师,2004年4月12日晚,常半夜起床查看煲汤时,发现天然气灶上的火已熄灭,于是用打火机欲重新点燃。不料一打燃打火机,已泄漏
满屋的天然气瞬间爆炸燃烧,致其全身皮肤烧伤面积达85%,肾脏、心脏、肝脏功能均被严重损坏。

  经鉴定,常的烧伤程度属一级伤残。家人随即将酒楼告到南岸区法院,法院判决常小杰属工伤,酒楼应赔偿31.8万元。然而酒楼一直拖欠不给。昨日,南岸区法院终于为常追回全部赔偿金额,加利息共32.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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