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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闹市抢手机警察东西也照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8:19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徐勤)45天里,3男子在闹市连连下手,抢走十余人手机18部。其中,一名警察也成了受害者。昨日,该抢劫案在市一中院公开审理。庭上,第一被告人——犯案时还未满18岁的罗建(化名)语出惊人:“我恨警察,警察东西照抢。”另外,两名受害者还当庭提出20余万元赔偿。

  检方称,从去年10月21日到12月4日,罗建、徐建平、李学红先后在黄花园大桥桥头
、嘉陵江大桥桥头,以及南岸区等繁华的闹市地段,采用持刀威胁、卡脖子等手段,抢劫11次,抢得价值数万元的手机和小灵通共计18部。抢劫中,罗等人将一人砍成重伤。

  被抢的受害者中有一名是警察,姓白。昨日,据白的朋友称,去年12月4日晚上,白送朋友陈某回家路过嘉陵江大桥桥头下梯坎处,罗、徐、李三人突然蹿出,持刀威胁白、陈二人,并让两人交出手机和钱。面对抢劫者,白表明了警察身份。不料,罗称:“我最讨厌警察。”话音刚落,罗就举刀朝白一阵猛砍。白因躲闪较快,只受了点皮肉伤。罗砍人后,抢走白、陈手机逃跑时还丢下一句话,警察照样抢。

  面对指控,罗承认所有抢劫事实。罗还称他恨警察。罗说,当时他没看到白的证件,要是证实白的警察身份,他肯定要把白砍死。

  昨天,收购赃物的周云、罗正兵两人也被检方指控涉嫌收购赃物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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