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成都清查信用卡“老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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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市公宣记者刘诚)记者昨日获悉,下月起,成都市公安部门将展开清理信用卡诈骗专项行动。凡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在超过银行规定免息期的3个月后,经银行3次以上催款仍未还款的“老赖”,警方查明情况后将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 目前,各大发卡银行正对信用卡客户的透支、还款情况进行清理。成都市公安局二处金融犯罪侦查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据初步摸查,各家银行因信用卡客户逾期3月以上、多
相关链接 《刑法》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