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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成都清查信用卡“老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市公宣记者刘诚)记者昨日获悉,下月起,成都市公安部门将展开清理信用卡诈骗专项行动。凡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在超过银行规定免息期的3个月后,经银行3次以上催款仍未还款的“老赖”,警方查明情况后将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

  目前,各大发卡银行正对信用卡客户的透支、还款情况进行清理。成都市公安局二处金融犯罪侦查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据初步摸查,各家银行因信用卡客户逾期3月以上、多
次催款未还款造成的欠款超过百万元。待各大银行清理出名单后,公安机关将根据银行的报案展开清查。警方将把利用假身份证或冒名办理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行为作为打击信用卡诈骗专项行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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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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