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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到农村建别墅 国土局:集体土地建私房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1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网上发广告诱惑挡不住

  “远离喧嚣的都市,建立自己的桃园。本人拥有南京市郊人居森林区私家宅基地近十亩,生态环境非常优美,天然氧吧,无价之宝。愿与有缘分、有实力的朋友合建别墅。”

  8月份,南京的一些社区网站上,出现了一则项目名称为“人居森林区合建私家别墅
”的广告。

  记者多方打听,找到发布人的联系方式。“如果与你合作建别墅,大约需要多少钱呢?”记者问。

  “总投资大约50万元,我们这里5万块钱就可以买块地,建筑成本也不高,就几万块。建联排还是独幢,或者是几户一起建,我们都可以商量。”

  在电话中,对方讲述道,这是他家的宅基地,现在有几间普通平房,家里一直想翻盖个小别墅,但是财力有限,而且一家人用10亩地也太浪费,所以就想到了征集合建人。见记者有几分犹豫,对方连忙说,你放心,合作建房肯定是可行的,只要以我家的名义进行修建就行。只不过别墅建成后,是没有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关键是环境好,空气清新,价格也相当便宜呀。”这位广告发布者热情怂恿,并称,目前已和几位朋友在商谈此事。

  据这位人士讲,江宁青龙山在前几年被定为“人居森林”后,有不少南京主城里的人来这里,和当地居民合建房子。“这两年城里房价涨得太快,开发商把周围也开发得差不多了,有城里人就跑来问有没有可能和我们合建房子。”

  据土地公开拍卖情况看,今年初江宁青龙山“人居森林”地块价格,已超过每亩42.6万元,远远超出了私人搭伙建房的成本。

  按照网上广告发布人给出的地址,8月19日,记者来到江宁横溪镇龙山村一探究竟。

  从市中心开车至江宁禄口机场收费站,再行车10公里左右,进入了龙山村所在地,几年前开始实施的“人居森林”工程,让整个村庄掩映在一片绿色葱茏中,空气也格外清新。

  在得知记者想在这里找人合作建房的意图后,路遇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这个事要找村委会书记刘德安谈。”不巧的是,来到村委会大院时,刘书记的办公室大门紧闭着。一位工作人员说,刘书记不在。一室之隔的财务室里倒是有几位工作人员在办公。

  “我们是城里来的,想和你们这里的农民合作建房子,行不行啊?”一位工作人员眼神“警惕”地打量着记者,回答异常干脆:“都是集体土地,你没有当地户口,这样做是不允许的。”“那前几天村里不是有人打广告,征集合作建房伙伴吗?”“没有这回事。”这位工作人员先是否认,不过,他后来也承认:“这个人的父母现在住在村里。但那是他的个人行为,与村里没有关系。”

  记者决定到村上走走,看看实际情况如何。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出言谨慎相比,村民们倒是实话实说。一位林姓村民说,与城里人合作建房的事情是有的。她家附近的田家就正和城里一位朋友在合建房子,1个多月前动工的。“200多个平方米吧,城里人出钱,准备盖9间房,给田家3间,自己6间。多少钱不太清楚。”

  这位村民说,她家旁边正在新建的一幢楼房,包工包料才4万块钱。接着她又指指不远处山坡上的一幢接近完工的楼房,“这个别墅有200多平方米,说是家里老人和城里的子女一起建的,但我们觉得很可能是打着子女的名义和别的城里人一起建的。包工包料,6万块。”而她自己家几年前新建的这幢两层楼房,当时用料比较精细些,也只花了6万块。

  “我家后面还有四五间老屋,加上堂前屋后这些地方,也有8亩地呢。你如果想在这里建房,地方也是比较大的。其实1个多月前,也有一位城里人来找过我,说想用我家宅基地建房,不过后来就没消息了。以我家的名义翻建房子,到村委会盖章,再到区国土局拿证,一般来说,村里都会同意的。”

  江心洲出现一批私建别墅

  城里人到农村建房,其实已不是新鲜事。在南京江心洲上,就有这样一些私建别墅。听当地村民讲,七八年前,一位知名画家看中江心洲的生态环境,在这里购置大片土地,建起了自家别墅。之后在2001年左右,陆续又有一些城里人来到洲上,购地建起了别墅。

  19日下午,记者踏访洲上,在洲头一处农田旁,找到了某画家的私家宅院。这处私宅外竖起几米高墙,隐约可见墙内长满爬山虎的灰墙别墅。看上去,这处别墅占地面积约有五六百平方米左右。

  而在江心洲永定村旁边,城里人另建的私家别墅赫然映入眼帘,这些别墅占地面积约几亩左右,但奇怪的是,并没有人居住的痕迹,别墅大门均被紧锁,而每家别墅的前院里,都是杂草遍生的景象。尽管如此,仍难掩别墅的豪华气派。村民说,这些别墅建好后就一直闲置着,里面大多还没有装潢。

  据了解,这些房子都是2001年4月份开工建设的,2001年底全部完工。别墅所用土地原本是永定村东寿二组的机动地,以前村民们曾轮流在上面进行种植,一年也能产生不少效益。

  江心洲街道党群科工作人员称,这些房屋建设的时间比较早,当时的江心洲,用地、建房的审批手续不是很紧张,所以,这些私家别墅都办到了合法手续,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个人财产。直到这些房屋建成后的2001年底,洲上才开始对建房进行严格控制。

  一位村民还告诉记者,她家旁边一块地,也是被一位城里人买了准备建别墅的,但后来当地政府开始对私人建房进行限制,那个人后来只建了两三间平房了事。

  与购买农民土地建房相对应的一幅图景是,这些年,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还出现了一批当地街道或镇政府与开发商合建的集体土地商品房。

  同样是在江心洲,靠近当地政府办公区域的一片土地上,还有一片别墅小区,约有七八十户左右。与私家别墅不同的是,这片别墅是三四年前由镇政府和开发公司规划修建的,公开对外销售。商女士于2003年购置了该小区的一处面积为228平方米的双联别墅,当时的售价较为低廉,也就四五十万元。不过,由于是集体土地建房,她的房子只有产权证而没有土地证。 南京人蜂拥滁州购买农民房

  不仅在郊区农民土地上建房或买房,记者了解到,一些南京市民还将购房的目的地瞄向了邻省安徽的农村。

  在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查先生,去年在安徽滁州买了一套农民房,“便宜,一亩地不过6000元,当然是连房子在一起,还有的人买了3亩地,也就花了17000元。我还听说有个人正在谈10亩地的项目,也就几万块钱。”

  据查先生讲,他买房的地方属于丘陵地带,无污染、有山有水。据记者调查这些地都是在村子外面,独门独户的,所以吸引了不少南京人去买房。

  “都是农民盖的普通砖瓦房,买后自己进行装修,当地农民把‘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都交给了买房人,也就是说这处房产是购买人永久性的财产了,然后双方还进行了公证。当地的镇长、镇党委书记等地方官都建了这样的房子,卖给城里人,他们非常欢迎南京人去‘投资’”。

  “不常住,通常是周末或长假的时候去住,当然也有人买来后是用于投资的。这是从广州、深圳那边学过来的,听说那边这样的行为都疯掉了。”

  “在南京要先买地然后自己盖房,要花四五十万元,划不来。而且在南京自己建房还要申报。”查先生觉得在滁州买农民房,比在南京操作同样的事,更省心省钱。

  [相关链接]:

  2003年8月20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利用集体土地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的通告》,其核心内容为:除国家征用外,农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任何单位、个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利用集体土地建房出售、出租;已建、在建及拟建的项目立即停止销售,接受处理;城镇居民不得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购买集体土地建房,已购买的房屋和已使用的集体土地由所在镇(街)、村负责办理清退手续,市、区县的房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对其核发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对已入住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的住房户,今后如遇国家建设需要而征地拆迁,除已取得合法权利证书的外,一律不予补偿。

  此后不久,该市全面清理整顿集体土地房产。集体土地建房行为明显收敛。而对于一些集体土地房地产项目私下擅自销售的行为,相关部门态度坚决:绝不允许,将予以查处。

  现状

  集体土地建房知多少? 究竟有多少人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南京市相关部门曾做过一次调查,发现该市建邺、栖霞、大厂、浦口、雨花台五个涉农街道,几乎都有集体土地建房,总面积达140万平方米,相当于南京一年竣工的经济适用房面积。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兴卫村距紫金山不远,从1997年就利用集体土地建房,分三期开发出200多幢楼。由于土地几乎是“零成本”,一期房价仅1700元/平方米,十分抢手。当地干部说这样做是为了让集体土地产生最佳效益。这些楼盘未纳入城市发展统一规划,地块凌乱,公共配套不足,兴卫村部分楼盘甚至建在煤气管线上。

  不过对于更为详细的情况和数字,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称,很难进行面上的统计。比如与农民合作建房,有的是相当隐蔽的,还有的即便是听说了,但因为是以农民的名义建的,取证也困难。他认为,由于市场需求的存在,集体土地上建房的行为私下肯定还是存在。

  声音

  南京国土局:私建别墅违法

  就在记者前往江宁龙山村的前两天,江宁区国土局工作人员在闻悉有人发广告欲合作建私家别墅的事后,已到村里进行了实地调查,明确对这种行为“叫停”。

  而针对江心洲私建别墅这样的情况,南京市国土局宋处长表示:这些别墅就是因为违法一直补办不了两证,因此才一直空关。“它本身是违法的,就像没收赃车一样,不排除拆除的可能。”

  “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和购买集体土地房存在相当大的风险,首先它是违法的,一旦被查处,将被依法拆除;最大的风险是,这类房子在土地使用权性质上不属于国有土地,所以办不到两证,买卖双方交易得不到法律保护,今后也不能合法转让。”

  从去年开始,南京市陆续为部分通过审查的集体土地房补办了房产证、土地证,但仍有一些集体土地住房因为占用了规划道路而无法补办两证。更有甚者,违规楼盘被勒令停工后,购房业主的房款至今都要不回。西善桥街道大众花园农民公寓40多户业主缴付了400多万元房款购房,原本合同约定2004年年底交房,但该楼盘在2003年底就被勒令停工,致使业主房款打水漂。宁南泰山花园的业主,有的购房已两年,但开发商先前承诺的“两证”,连影子都没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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