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物权法草案删除有关“居住权”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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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21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正在进行第五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删除了有关居住权的规定。 法律委研究认为,居住权的适用面很窄,基于家庭关系的居住问题适用婚姻法有关抚养、赡养等规定,基于租赁关系的居住问题适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这些情形都不适用草案关于居住权的规定。而且,居住权大多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的救济渠道加以解决。
<责任编辑>闫新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