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加强网吧实名制管理经营者不按规定将被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21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王月实习生贺晓琴】本市有关部门检查发现,近来本市一些网吧经营者放松管理,未按规定严格执行上网实名登记制度。一些管理部门也对网吧监管工作不到位,以致经常发生网吧对上网消费者不予实名登记和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问题,严重扰乱了本市网吧市场的经营秩序。为防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问题发生反弹,市文化管理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上网实名登记管理的通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经营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市工商局也将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再次针对“黑网吧”开展集中治理行动
不按规定实名上网网吧经营者要受罚 市文化管理部门要求各区县统一制作“请消费者实名登记”标示牌,网吧必须在8月31日前摆放在收银台上的显著位置,以提示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上网实名登记。对于尚未安装实施“实名上网卡”的网吧,以及未办理或未携带“实名上网卡”的消费者,网吧经营者必须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并进行书面登记,以备查询。 对不按照本通知规定落实上网实名登记制度的经营者,或随意上网和冒名顶替进行登记的消费者,将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条例》第31条的规定,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