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去年最为彻底的一次取缔行动之后,由于堵而不疏,贵州省一些地方土法炼锌炼焦再次死灰复燃 执法十年路 青丝添白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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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24 中国环境报 | |||||||||
罗开林 本报讯去年贵州省开展了历史上最为彻底的一次取缔土法炼锌和土法炼焦(以下简称“两土”)行动,“两土”全部遭到铲除。然而今年上半年,受到锌价上涨等原因的驱使,毕节地区和六盘水市又出现了“两土”死灰复燃现象。
事实上,国家从1996年开始明令取缔“两土”以来,毕节、六盘水地区每次都集中力量开展取缔工作,但由于成本低而获利高,“两土”不久后又会死灰复燃,并转移到更加偏远的山区,陷入了不断反复的怪圈。 投资建窑一周即可盈利,个别干部入股分红增加执法难度 毕节地区和六盘水市是我国西南锌的主要生产区,最高年产量达到十几万吨,但由于采用的是土法炼锌工艺,不仅资源利用率低,而且污染十分严重。由于土法炼锌工艺简单、成本低,修建一节土炉子和烧一次窑成本只需要1万元,两三天就出一次炉,一周下来基本可以收回成本并开始盈利,因此土法炼锌屡禁不止。 据有关人员介绍,以前粗锌的价格是7000元左右一吨,今年粗锌的价格上涨到了2.4万元一吨,最高时达到3万元一吨,每吨粗锌可带来上万元的高额利润。因此,今年炼锌业主采取了更为隐蔽的方式,继续非法占用土地或耕地进行生产。 据知情人士介绍,除了高额利润的驱使外,“土锌”往往集中在乡镇,因此出现了个别干部通过入股分红而间接介入“两土”,这也是造成取缔工作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 光堵不疏,治标不治本;点多面广,执法力量不足 毕节地区和六盘水市环保部门近年来一直把取缔“两土”作为地方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都要集中全区环保工作人员用几个月的时间专门整治。由于点多面广,工作人员往往要下大力气、花大成本,通过用推土机将炼锌炉推倒、炸毁烟囱、拆除工棚、整平场地等方式彻底予以取缔。但取缔之后,次年“两土”又死灰复燃,给取缔工作带来更大的挑战。 据毕节地区环保局长徐本贵介绍,“两土”反弹主要出现在威宁、赫章和毕节,这3个县市面积都超过3000平方公里,其中威宁县面积达到6000平方公里。环保执法人员在负责企业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工作之外,没有太多的力量进行“两土”取缔后的检查,环保部门的孤军作战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 六盘水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李斌认为,只有引进上规模、环保的炼锌企业,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才能从源头上消除土锌存在的市场。一些地方土法炼焦取缔后没有出现反弹现象,就得益于引进了多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型机焦企业。 疏堵结合,实行部门联动;引进大企业,培育炼锌产业市场 贵州省环保局长李康民认为,“两土”取缔将近10年,许多工作在环保第一线的执法人员头发白了许多,而“两土”还是存在反弹现象。全省环保部门应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建立“两土”取缔的长效机制。 相关人士建议,“两土”取缔只能通过部门联动、堵疏结合,通过产业政策调整,培育完整的炼锌产业市场,形成联动有效、消除反弹的长效机制才能破解这道难题。 制定责任、措施、督促检查到位的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地方政府要对辖区内各乡镇分解下达任务,实行分片包干、包保落实,将取缔权利和责任落实到乡镇干部身上,并对取缔不力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环保部门要会同监察部门对违法违纪现象进行严肃查处。 环保部门必须联合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加大惩罚力度,解决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问题。国土、林业部门对非法占用土地或耕地、非法毁林破坏生态进行冶炼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地方经贸、计划部门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型炼锌企业,确保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