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污水处理费暂不上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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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27 金羊网-新快报 | |||||||||
建设部要求年底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 新快报讯(记者陈红艳实习生廖银洁)昨天上午,建设部负责人称,到今年底,全国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广州市污水处理公司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尽管广州的污水处理费低于该原则标准,但目前广州暂不考虑提高0.7元/吨的现行收费标准。
广州污水处理费九年三变 据了解,广州市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始于1997年1月1日,当时的收费标准为0.2元/吨;两年后的1999年11月,该标准调整为0.3元/吨;2003年1月1日,该标准再次调整为0.7元/吨(污水基数则按用水单位和个人实际用水量的90%计算,也就是说实收0.63元/吨),该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目前,广州市的综合平均自来水价为1.32元/吨,尽管居民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及经营服务用水的水价各不相同,但污水处理费均为0.7元/吨。其中,凡持有“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和污水自行处理达标排放的企业,无需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 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一直由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代为收取。 污水费目前暂无提价安排 那么,广州的城市污水处理费会不会“闻风涨价”? 广州市污水处理公司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暂无提价的安排,何时调整也尚无时间表。“尽管广州市的污水处理费低于全国其他大中城市,也低于运营成本,但考虑到市民的承受能力,暂不调价。对于运营成本的提高,政府将会加大投入,污水处理公司也会通过贷款、融资等多种渠道消化建设、生产等成本,不会将这部分成本转嫁给市民。” 有关人士透露,污水处理费关系全市市民利益,如需上涨,一定会像2003年的那次价格调整一样,按程序进行价格听证。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