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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大字报署名“广大业主” 有业主提出此举涉嫌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37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陈志杰)小区里个别业主贴的大字报,署名却是“广大业主”?番禺区大石海滨花园内昨天出现的一张大字报引发一场侵权之争。有业主表示,如果此举有损自己的利益,不排除将这种私自代表广大业主发言的邻居告上法庭。

  近日,该小区需要动用物业维修资金修缮安全监控设备,因此业主委员会动员业主们推选代表进行投票。记者昨天在该小区看到,一楼梯口连贴着4张纸组成的大字报,作者质
疑了业委会代表选举的合法性。文章的开头出现了“本人……”的字眼,但落款却使用“广大业主”。“作者本人显然不能和广大业主划等号嘛!这是故意或因过错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邵先生表示,小区里利益矛盾复杂,署名“广大业主”的大字报会导致真假难辨。据邵先生称,今年以来,曾有两份小区大字报冒用了他的签名,他为此上诉到法院。他认为不明身份者乱用“广大业主”或其他的签名发布小区大字报,会使其他业主受到诱导和欺骗,使信息更为混乱。

  记者在海滨花园采访发现,众多业主也对大字报老爱署“广大业主”的名颇有意见。业主易先生说,个人贴的大字报可以不署名,但如果署名就要署真名,物业管理或业委会出的通告也要写明出处,这样业主们才能进行有益的讨论。还有一位业主表示,大字报的内容,有人赞成有人反对,怎么能统称是“广大业主”的意见呢?它虽然尚未对其他业主造成实际伤害,但已经是一种侵权。一旦造成实际伤害,他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索取经济赔偿的权利。

  对此,广东鑫一华律师所的唐红炬律师认为,这是冒用他人名义,以非法形式反映意见,肯定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其他业主可以提出诉讼,追究大字报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个人大字报署名“广大业主” 有业主提出此举涉嫌侵权

  图:这就是那张引发争议的大字报。新快报记者王翔/摄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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