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居民低保补助标准再次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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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1:05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记者22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再次提高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要求到2006年年底前,苏北地区城市人均低保月标准必须达到160元以上,苏中地区原则上要高于210元,苏南地区原则上要高于260元。 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和财政厅对全省城市低保状况开展了广泛调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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