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嫌犯利用“黑客”盗窃网上银行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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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1:39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日前判决了一起利用网络“黑客”技术盗窃网上银行存款的案件,4名被告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1月21日,廖某、林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利用“木马”程序盗取了南宁市市民陆某的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账户及密码。28日,4名犯罪嫌疑人来到建行邕宁支行开设银行账户,并于当日通过网上银行将陆某的21400元存款全部转出并进行分配。案发后不久,受害者陆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随即对此展开调查,动用网络警察进行反追踪,终于将廖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林某、周某、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银行账户,系共同犯罪,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判处林某有期徒刑4年、廖某有期徒刑2年、周某和韦某有期徒刑1年,缓期两年执行。 (卓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