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济困医院新余试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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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2:20 江南都市报 | |||||||||
受助对象:民政部门确定的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 本报讯朱烈滨、记者徐明报道: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新余市率先在全省开展济困医院建设试点,首批共推出1 66张济困病床,患者在此看病可享受多种减免优惠,政府每年给每张病床3000元的定额补助。此举将为城乡低保户等弱 势群体打开了就医方便之门。一旦时机成熟,将向全省推广。
据了解,新余市卫生局和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新余市济困医院(病房)管理暂行办法》,确定济困医院(病 房)享受对象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福利)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社会流浪乞讨救助对象等。目前 ,新余市第六医院被选作试点医院,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参与济困病房试点。 记者了解到,济困医院实行门诊挂号费、注射手续费、换药手续费等八项费用全免,住院床位费、输氧费、B超检查 费、肝功能检查费等八项费用减半收费。济困病房实行门诊挂号费、注射手续费、换药手续费等三项费用全免,住院三大常规 检查费、X线透视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等四项费用减半,住院手术费、X光胸片费、CT检查费、核磁共振检查费等七项 费用优惠20%。 另悉,南昌市实行济困医院试点还尚需时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