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称自己与“机要费”案无关 国民党批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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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3:15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8月23日消息据台媒报道,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今天上午指出,陈水扁从“律师角度”,认为台检方调查“公务机要费”案,“火烧不到我身上,我不会提前下台”的说法,根本是陈水扁以台当局领导人身份指挥检方办案,下令检方绝不能办到他;也等于暗示,案子只会办到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马永成。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首席副书记长徐少萍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指出,陈水扁宣称“公务机要费”是“承办人员的事,我不清楚”,不论是购买儿童图书、内衣裤,还是宠物狗的饲料,所报销的发票,这些钱都是往外花,没有直接进入陈水扁的帐户,难怪陈水扁可自称“不知情”,陈水扁的律师性格,真是异于常人。 报道说,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同时要求台检方,应该本于良知,勇于侦办调查揭弊,而且台湾民众有知的权利,台检方勿再“助纣为虐”,陈水扁也应辞职下台,以示负责,给台湾民众树立良好示范。 (云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