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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公司胆子忒大 一年虚开60万税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3:41 大众网-鲁中晨报

  3名男子开了一家公司,想出了“买税票”赚差价的生财之道,一年多的时间里虚开增值税发票50余份,虚开税款60余万元。

  2005年11月初,淄川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3个人做煤炭生意时购买德州煤炭增值税发票用于结算货款。

  周某、孙某和刘某注册了一家公司,但不是一般纳税人,开不出增值税发票,而购煤单位必须要增值税发票。于是,周某等人找到德州一家公司,这家公司答应按13%的税率,以周某等人提供的煤炭交易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周某等人拿着增值税发票到淄川某公司结算煤款,由于税票是真的,煤炭的数量、单价、货款金额与过磅单等收货单据相符,淄川某公司就结算给周某等人煤款。

  周某等人购买煤炭时,以不要增值税票为由,将煤炭的价格压低13%,而买的增值税票的税率为13%,实际交给“开票公司”6.5%,净赚了6.5%税款差价。

  张店区国税局的有关专业人士说,增值税发票分销项和进项,销项额减进项额的差价部分即经营单位增值部分,这一部分乘税率(17%或13%)就是应向国家纳税的部分。国家规定煤炭的增值税率为13%,如果进项额大于销项额经营单位不但不纳税,还可以用于下月缴增值税时的“留抵”,用于抵扣下月的缴税额。

  德州的“开票公司”开给周某等人的是销项部分,这个公司必须大量地开进增值税用以填补进项,使进项额与销项额持平,这样这家公司可以赚“税钱”。

  这家“开票公司”把进项额与销项额持平的办法可能有以下方法:第一,进项是从一些小煤井开,因这类煤井卖出的煤炭大部分是个人,个人买煤不具备开增值税的条件,把这些不开增值税的销售额开给了这家“开票公司”增值税票,成了这家“开票公司”的进项。第二,这家“开票公司”本身的零售额很大,空置了大量的销项额,把这些销项额卖给了淄川的“三人公司”留抵税款。

  2006年8月,周某、孙某被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刘某被取保候审。(记者 苏一宏 通讯员 李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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