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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危机说”引起云南房地产业一片哗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4:28 云网

  核心速读

  正所谓“地产行业无小事”,日前,云南首例因商品房包销引发的合同纠纷案,因其案件性质及逾千万元的涉诉金额,受到媒体及业界广泛关注。这起合同纠纷案件经审理判决直至执结之时,销售商代表的一句“云南房地产行业的诚信度实在太低了!”更在业界引起哗然。此前一直低调面对传媒的两家开发商:昆明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城建
公司)及云南天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铭公司)因被指不遵守“游戏规则”,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8月17日,媒体对法院10天执结此案的高效率给予高度评价。然而,此时,有媒体称“开发商吐出777万包销款”,一个“吐”字,令同样是希望用《合同》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开发商倍感不解。同时,销售商代表所说“开发商跳墙”、“诚信危机拖伤包销商”、“云南房地产行业的诚信度实在太低了”等言语,将矛头直指云南地产行业。诚信危机之言令业界哗然。此前一直低调的城建公司和天铭公司顿时面临巨大压力。

  成立20多年的城建公司曾开发昆明永昌小区、塘子巷旧城改造、北京路商业步行街、春苑小区、建业商务中心、春苑花园、菱角塘小区、春晖小区、春晖颐达园、吴鑫阳光城-中环金界、丽江古城和玺酒店等项目,累计竣工面积140余万平方米,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这次与天铭公司共同开发的金色维也纳花园,也是昆明北市区的地产精品工程。

  天铭公司执行董事段俊坤直言,销售商代表的说法危言耸听,更可能使公众对云南房地产市场产生疑虑,损毁整个行业形象。城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和平也认为,云南房地产行业在全国同行业中,始终保持着健康有序的发展势头,一起正常的经济纠纷案件想抹黑整个云南地产界,拿“诚信危机”说事,纯属无稽之谈。一起官司引来的“诚信危机”危言,同样令业界不解,有业界人士表示,这次讼争只是一起普通而正常的合同纠纷,双方对合同条款理解的偏差,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付诸法律。这位人士认为,在法院终审判决后,城建公司和天铭公司也予以配合。倘若要“跳墙”,在账上摆着上千万资金等着法院执行就难很理解?诚信危机未免夸张。

  事件回放:

  销售商状告开发商

  2004年9月17日,万全公司(原名为昆明万全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销售代理方与甲方城建公司、天铭公司签订《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代理销售由后者联合开发的“金色维也纳花园”。《合同》约定“销售代理期限自开盘之日起算……。具体开盘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并就乙方在各个阶段应该完成的销售任务量、完成时间及考核指标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同时《合同》约定,“若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完成目标考核任务,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剩余(未售部分)定金不返还乙方”。《合同》还规定,若乙方到期未能完成销售任务,其有义务买断尾房。

  当年9月24日,万全公司按约向天铭公司支付定金500万元。10月16日,“金色维也纳花园”正式面向社会发售。天铭公司分别于2004年11月22日、24日分两次向万全公司退还定金229万元。此时金色维也纳花园尚未“开盘”。12月25日,为推动楼盘销售,甲方参与了由乙方举办了一个“开盘”仪式。一个是正式销售日,一个是开盘日,究竟哪一个才是销售代理期限的起算日,成为日后争执的焦点。

  去年1月5日,城建公司向万全公司预支销售佣金400万元。2月17日,天铭公司又向万全公司退还117万元定金。此后,双方在“开盘日”如何确定及销售代理期限如何起算、万全公司成功销售的楼盘数量及佣金应如何确定等方面出现较大分歧。最终,双方分别以对方违约为由,将对方作为被告诉上法庭。

  按照双方各自理解,若万全公司的销售代理期限从正式销售日起算,万全公司则“连续两个阶段未完成目标考核任务”,需承担违约责任;若从“开盘日”起算,万全公司则完成销售任务。此外,在对一些房屋是否属于“成功销售”、销售佣金如何结算等问题上,双方也存在分歧。而双方都认为自己严格按照《合同》行事,并没有过错。

  经过两级法院审理最终认定,销售代理期限从2004年12月25日“开盘日”起算,据此判决解除双方所签合同,除扣减已支付的400万元佣金外,由城建公司和天铭公司支付万全公司佣金、定金等共计777万元费用。

  今年8月1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从城建公司账户上划拨的777万元交到万全公司代表手中。(苏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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