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车公司状告工商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4:5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蕾)是非法传销还是市场调查?今天上午,因不服工商局作出的罚款50万的行政处罚决定,北京中天行富意房车俱乐部有限公司与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在朝阳法院对簿公堂。原因是该房车俱乐部不服工商局对其属“传销性质”的认定,始终认为自己是在做“市场调查”。 法庭上,房车俱乐部的代理人表示,今年3月,公司聘请了苑某和杨某两人以公司工
对此,工商局的代理人在庭上表示,3月18日,他们根据群众举报,来到该公司在朝阳区华商大厦的办公地点。当时那里正组织讲课,推销房车会员卡。他们宣称“消费者只要缴纳2万元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向下发展会员的资格,只要每层发展3人,层层发展,最终分红能达到983.85万元。”该代理人讲:“从他们的《市场运作计划》就可以看出传销的实质。他们以购买房车服务为掩饰,实际是呈金字塔形的运作模式,层层提成、层层分红,以‘投资2万可成为千万富翁’的口号吸引别人入会。会员在取得会员代表资格后,根据推销数量的多少,便可享受不同的提成。”J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