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副驾不系安全带将罚20元 65%乘客称不知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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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4:58 国际在线 | |||||||||
副驾不系安全带罚款20元 交管部门表示如果乘客拒不接受处罚交警无计可施 昨天上午,帅府园交通队在天安门地区严查了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一个小时内40辆车上的乘客都因没有系安全带而各被罚款20元。
从上午9点开始,在一个小时内,交警就查获了40名没系安全带的乘客,这些人中有近一半是乘坐出租车的。交警在处罚乘客时,首先询问了出租车司机是否告知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客要系安全带,多数司机都说提醒乘客了,但当乘客接受处罚时都予以否认。 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乘车人没有系安全带,可被处以20元的罚款。但是记者发现,被处罚的乘客65%都表示对这条交通法规并不知情。交管部门表示,对于副座乘客不系安全带处罚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如果副座的乘客拒不接受交警的罚款,交警也无计可施。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