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政策”镇不住欠薪逃匿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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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一些地方的现有做法无法强制实施,相关责任人违法成本太低 本报讯记者崔朝阳、实习生梁振晓报道:拖欠工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昨天,《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执法检查组认为,应该从多方面着手,严厉打击企业欠薪行为。 欠薪逃匿法律责任轻微
检查组这两天所到的东莞、深圳、佛山劳动部门普遍认为,欠薪逃匿现象屡见不鲜,关键是违法成本太低。虽然《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中规定了因欠薪逃匿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实际上,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轻微,刑事责任条款基本没有。他们认为,应该在《刑法》中增加欠薪责任人刑事责任条款,严肃查处、检控欠薪逃匿责任人。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去年和今年分别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建议,提出在《刑法》中增加拖欠工资罪和欠薪逃避罪。他昨天透露,全国人大已把他的建议作为《刑法》修订中的重要参考。 垫付工资推给房东不公 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谁来垫付工人的工资?执法检查组成员,省人大代表辛瀑说,政府要探索更多的渠道,避免演变成群体事件。 据悉,目前广东一些地方处理这类案件采取的多是“谁受益,谁负责”的“土政策”,即厂房、设备、场地的出租方垫付工资。有人认为,将本该由劳动部门和其他执法机关出面干预的事情,一下子推给房东不公。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做法也缺少有效的强制措施保证实施。 这一做法引起了执法检查组的热烈讨论。辛瀑认为,企业的发展,政府也同样是受益者;出现这类问题,也同样应当承担风险。可以从政府预算中成立基金,遇到此类事件时作为临时补偿。 建筑行业推行保证金制度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认为,欠薪问题出现后的处理固然重要,但关键还在于做好预防措施,实现“关口”前移。 据悉,广东各地目前已经普遍建立了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等措施。在欠薪行为高发的建筑行业,正在考虑推广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方潮贵说,该制度目前正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预计年内将会实施。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