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解剖麻雀"应对拖欠工资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听取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和法院有关案例分析

  本报讯记者许琛、实习生梁振晓、通讯员穗仁宣报道:针对目前劳资纠纷中存在的几大问题,昨日,广东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和法院的具体案例分析。

  工程层层发包谁来支付农民工工资

  1月23日,50多名某小区建筑工地的农民工拦堵白云区白云大道,追讨被拖欠的工资,造成该路段严重塞车。

  据了解,该小区项目从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共发生员工为追讨欠薪而集体聚集的群体性事件21起,涉及员工4142人(次),员工投诉拖欠工资总额约为850万元。

  该小区项目自开工后,在承包、转包的“链条”中,始终缺乏规范的用工管理和责任程序,建设施工各方身份混杂,资质不清,多以挂靠形式入场,到最后真正负责施工的实际是各个包工头带领的施工队和项目班组。在施工过程中,付出劳动的农民工有哪些劳动管理要求,他们的工资由谁保证,往往责任不清。

  事实上,农民工工资的大部分都是待包工头拿到工程款后方开始支付。一旦工程款或材料款给付不及时,便会转移工资支付责任,或组织、诱导民工群体讨要工资,作出种种违法行为。

  经营者逃匿农民工工资向谁要

  7月20日,同和聚福渔港(个体经营者李河)因拖欠租金、水电费200多万元,无法经营而逃匿,拖欠143名员工6、7月工资共23.9万多元,没有退还工衣押金2万多元,引发欠薪的集体投诉案件。白云区劳动保障部门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1条的规定,组织场地出租方广州市白云区同和商贸综合广场先行垫付员工生活费4.54万元。

  据了解,《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甚至成为处理问题的障碍。《条例》第31条,没有明确要求出租方承担垫付工资或生活费的义务,也未赋予出租方监督租用单位的权利。从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角度考虑,要求出租方垫付工资或生活费,对出租方不公。

  从执法力度上看,劳动保障部门不能直接作出决定责令出租方垫付工资或生活费,只能进行协调。当用人单位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出租方垫付的钱无法追回,出租方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容易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有关部门建议,应从立法上明确,场地出租方有协助劳动保障部门监督租用方参加社保、签定合同、按时支付工资的义务,并对集体欠薪有垫付的责任,赋予出租方按工资争议代为追偿,赋予垫付的欠薪与工资具有同等优先执行地位,避免出现老板欠薪、他人“埋单”、政府负责的怪圈。

  (夏天/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