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从事非法活动知情不报 包租婆佛山首遭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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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5: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佛山讯将出租屋租给两名男子,不但没有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等资料,且明知两男子利用出租屋进行犯罪活动却不向公安机关报告,导致一名女子被强迫卖淫。佛山市禅城区公安分局昨天上午通报:本月19日晚,50岁的“包租婆”(房东)梁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五天,成为佛山首位违法出租房屋而被拘留的出租屋屋主。 据禅城警方介绍,这名被强迫卖淫的女子姓吴,6月24日从家乡四川资阳来到顺德北
这间出租屋正是梁某的。据民警介绍,梁某是6月底将房子以150元/月出租给两名男子的。小吴被带到该屋子后,就被两名男子强迫“接客”。对于发生在出租屋的这一切,梁某竟然知情未报,她说怕得罪房客收不到房租。(刘正红贺钰) (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