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医保病人患传染病 须到定点医院就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2:0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合肥市医保病人一旦患上肝炎、肺结核、狂犬病、流脑等传染病,将统一到合肥市传染病医院定点就诊,如病情需要转院,须经合肥市传染病医院出具转诊证明。昨天,记者从合肥市卫生局获悉,该市卫生、劳动两部门出台文件,规定合肥市传染病医院为医保传染病人定点收治医院。 根据规定,合肥市区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以及非典、人禽流感等参照甲类传染
此外,肺结核病人可以到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设有呼吸病隔离病区的合肥市传染病医院、省肺科医院等医院就诊。 (张萌张劲松丰贤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