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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法院首判日右翼赔16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2:58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南京8月23日电

  “被告松村俊夫、被告东中野修道……分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人民日报》,日本国内的《读卖新闻》等主要报纸的显著位置刊登向原告夏淑琴赔礼道歉的声明,并一次性赔偿原告夏淑琴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60万元。”23日,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对国内首起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状告日本右翼案作出原告胜诉的判决。

  庭审现场荩荩

  一场被告不敢露脸的诉讼

  夏淑琴的代理律师谈臻说:“被告不敢露面的原因很多,最关键的是他们知道自己睁着眼睛说了瞎话,他们根本无法面对夏淑琴老人这样的历史活证。”

  1937年12月13日,占领南京的侵华日军闯入南京市民哈家,残酷杀害了哈家4人和哈家房客夏淑琴一家9人中的7人,被捅了3刀的夏淑琴和她4岁的妹妹夏淑云幸运存活了下来。她们的遭遇在当时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先生的日记、委员约翰·马吉先生拍摄的电影胶片中均有详细记录。日本正义人士本多胜一在其出版的《到南京大屠杀现场去》一书中称:“夏淑琴是在法庭上能够经得住反方询问的5位幸存者之一。”

  然而,1998年,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和日本自由史观会成员松村俊夫,分别通过日本展转社出版了《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和《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两本书。在书中,夏淑琴等人被描述成“假证人”,作者更指夏淑琴是“故意编造事实,欺世盗名”、“其证词是某个人在某个时间里想像出来的”,他们“只是被政府特意培育成那样”。

  2000年,夏淑琴在南京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日本人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及日本展转社,分别要求两名日本人立即停止对她的侵害行为,在中日两国各主要报纸上赔礼道歉,并作出赔偿。

  面对中国法院的传票,2004年两名日本被告和出版社并未到中国应诉,他们主动放弃了答辩权,也没有对诉讼作出任何反驳。但奇怪的是,针对夏淑琴在中国国内的诉讼,日本被告东中野修道在东京法院竟然提出反诉讼,但当今年6月30日夏淑琴地站到日本法庭上时,这名被告突然撤诉。

  2006年8月23日,被告同样选择了逃避,可这已毫无意义。在进行大量取证之后,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作出了缺席判决。

  原告夏淑琴荩荩

  “还要在日本告倒他们”

  23日9时30分,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的法庭上,审判长开始对这起备受世人关注的案件宣判。这是一场特殊的审判,原告席上坐着77岁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和她的两名代理律师,被告席上却空无一人。一个多小时的宣判过程中,夏淑琴老人一直非常镇静;而坐在下面听审的市民代表则显得非常激动。

  “这是一场公正的判决”,77岁的夏淑琴听到判决结果后激动地说,“我活一天就要告一天,不但为被日军屠杀的家人,也为身后30万的死难同胞。今天,我终于在国内打赢了这场官司,但这还不够,我还要在日本告倒他们(日本右翼)。”

  “这是一次大快人心的判决,是对30万死难同胞的慰藉;更是对肆意篡改历史的日本右翼势力强有力的震慑。”听到判决结果,多次赴日与日本右翼势力斗争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说:“该案的判决开辟了中国二战受害者对日维权国内诉讼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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