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课本费 多退少不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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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6:42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殷雪莲)昨日,市教委公布了全市高中服务性收费办法,高中阶段只能收取高三考前补习费和上网费两项服务性收费,此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服务性收费。 上网费最高0.8元/小时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学费调整后,市教委及时对高中服务性收费作了规定,并首次对
高中阶段只允许收取高三考前补习费和上网费两项服务性收费。其中,高三年级考前补课费必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缴纳,高三年级允许补习30天,一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节课),一个学时收费不得超过1.5元,也就是说高三补课费不得超过270元。 上网费收取方式则是当时发生,当时收取。最高收费价格为每小时0.8元,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课本费多退少不补 高中学校学费标准调整后,代收费项目从7个减少到1个,只保留了课本费。市教委有关人士表示,课本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学校不准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学生住宿费、学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城市或城镇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0元+生每学期;农村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0元+生每学期。公寓式宿舍收费标准是:一类住宿每生每期不超过450元;二类住宿每生每期不超过350元;三类住宿每生每期不超过200元。 灾区学生可减免当期学费 在调整学费的同时,市教委对于贫困学生以及旱灾严重地区的学生建立了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受灾严重地区农户子女读书,可享受减免当期学费的政策,课本费、住宿费也将得到一定减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