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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日右翼侵权 夏淑琴赢了(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1:0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昨天上午9时30分,历时六年之久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诉日本右翼作者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和日本展转株式会社名誉权案终于有了结果——南京玄武区法院在三名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作出最后的判决,判决原告夏淑琴女士胜诉。

  此案的判决创下国内司法实践的两个首例:首次以法律手段对南京大屠杀这一历史事实进行确认,及首次在国内法院进行针对南京大屠杀的跨国诉讼。

  判决被告赔偿160万

  昨天一大早,玄武区法院门前异常热闹,除众多记者外,不少南京市民也纷纷赶来排队,希望得到法院的旁听证。但由于法庭座位有限,大部分市民无法如愿。

  9时30分,法庭准时开庭,在确认了出庭人员后,法官宣读了对于此案的最后判决:1.日本右翼作者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日本展转社出版的行为构成了侵犯夏淑琴名誉权,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三名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停止出版、回收、销毁相关的出版物。3.在中日两国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开道歉。4.对夏淑琴进行精神赔偿,共计160万元人民币。

  立案6年后才判决

  由于此案是在2000年立案,为何六年之后才能进行判决?

  据介绍,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案件不受审限的限制。其次,向三名被告送达起诉书和传票等法律文书的过程比较漫长,因为这些法律文书不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对方,而要通过法院一级级上报,上报至最高法院之后,再通过外交部转往日本方面,因此周期比较漫长。第三,律师调查的证据非常多,共有五组证据,这个工作量也非常大,此外,还要将日本右翼作者的侵权出版物翻译成中文,这个工作也需要时间。但法院方面是在确认对方签收传票后,才确定时间开庭宣判的。

  三个方面威慑被告

  宣判之后的发布会上,不少记者都提出了一个焦点问题——案子虽然胜诉了,但是如何进行执行,会不会出现执行难的问题?

  对此,夏淑琴女士的中方代理律师谈臻解释,玄武区法院的这个判决绝非一纸空文,而是有着重要意义和价值的。他也认为,由于中日两国尚未签订“司法协助协议”,此案的执行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不过,中方律师已经在研究这个问题,至少可从三个方面对被告进行威慑。

  首先,将此次判决书的内容在日本媒体上刊发,这将对三名被告产生极大的影响。

  其次,向我国法院申请“此案处于执行状态”,可限制三被告进入我国大陆、港澳地区,一旦其进入,可以其“有未了债务”为由将其扣留。

  此外,一旦中日签订“司法协助协议”,我们将立即启动执行程序。

  死人堆里睡10天

  今年已经77岁的夏淑琴女士虽然饱受沧桑,但显得格外乐观而坚强。“我如今都能清楚地记得当年的那一幕,1937年12月13日,我们家9口人,加上邻居家4口人,只有我和妹妹活了下来,其他人全部被日本人给杀死了。”日本兵杀戮一番离开后,夏淑琴和妹妹夏淑芸仍然不敢出来,一直躺在死人堆中。在她的记忆中,自己的母亲和几个姐姐都躺在身边,但是都一动不动,其中几个姐姐还被扒光了衣服。随后的十多天内,8岁的夏淑琴和4岁的妹妹就一直睡在了死人堆中,饿了,就吃以前留下的锅巴,而且还不敢多吃。直到最后两人被老人堂(老人院)的一个老大娘发现后,才把她们带到“国际安全区”。

  美国牧师约翰·马吉冒险拍摄的纪录影片《南京暴行纪实》,真实记录了南京城南门东新路口5号两户平民共11口惨遭杀害的情景,其中幸存的那个女孩就是夏淑琴。

  “夏淑琴案”回顾

  1999年,日本展转社出版日本右翼历史学家东中野修道、松村俊夫分别撰写的研究南京大屠杀历史事实的专著《南京大屠杀的彻底验证》、《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质疑事件中的细节,否认夏淑琴和另一位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的身份,污蔑她们的证言是编造事实,欺世盗名。

  夏淑琴于2000年11月27日来到南京,起诉了东中野修道、松村俊夫和展转社侵犯其名誉权。2005年4月,东中野修道和展转社向日本法院起诉夏淑琴。6月28日,夏淑琴女士一行8人专程来到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应诉。但开庭当天,两名原告却没有出庭,而且在法庭上,原告方的两名律师竟表示撤诉。

  ·据新华社、《广州日报》·

状告日右翼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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